專利制度的核心價值在於促進人類的進步和知識共享。儘管很多人將專利制度視為一種保護發明人權益的機制,但這種觀點只涵蓋了其中一部分。事實上,專利制度最主要的功能是通過鼓勵創新和促進社會進步來推動人類的發展。

很多人以為,專利制度提供了發明人一段時間的研發成果專屬時間,是在保護發明人的權益,這個想法只對了一部份,其實專利制度最主要是在促進人類的進步和知識共享,怎麼說呢?

專利制度的起源

現有可考的證據顯示,第一部專利法是在十五世紀的威尼斯所制訂的,當時的法規大致上是說:只要在威尼斯製造了一種從沒見過且精巧的機械設備,可以向政府申請保護,政府會給十年的保護期限,這十年內,如果有人未經發明人的同意,製造相同或相似的產品,就要罰一百金幣,其實就是現在各國專利制度的雛型。

專利公開與知識共享

你可以從以上觀察到,專利制度是提供排除別人使用發明人的研究成果的期限,去交換發明人將他的研究成果公開於世,當發明人將這些發明內容記錄在專利申請書上,其他人就可以學習到這些知識,以台灣的專利法規定,專利申請後18個月,必須在專利公報上公開,雖然其他人不可以使用,但也可以了解有這樣的技術,進而受益,或是在這基礎上做發展,也就是我們常說的「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加速研發的進展。

專利制度的價值

再來,專利是有期限的,以台灣現行的專利辦法,發明專利是20年,新型專利是10年,只要期限到了,所有的人便可以使用,例如:前些時候因為健保議題,常被提到的原廠藥和學名藥之爭,一般新藥發明並取得專利後,會授權給特定藥廠製造和販售,這家藥廠製造的藥稱為原廠藥,又稱為專利藥。待專利到期,其他的藥廠也可以開始製造這個藥,其他藥廠製造的,則稱為學名藥,所以專利制度是用保障發明人專屬時間,交換未來其他人可運用的機會。但有爭議的部份,是因為原廠並不一定會將所有製造規格說明的非常清楚,所以有些人會覺得原廠藥和學名藥有差異。

專利制度的智慧:鼓勵創新和社會進步

基於以上二點,我們可以知道,專利制度的設立,使研發成果得到專屬期限,這鼓勵發明人願意投入時間和資源進行研究,並從中得到商業利益。更是透過公開的方式,促使知識共享和交流,使得人們從中學習,進一步發展和改進現有技術,有時不得不佩服,能想出這樣制度的前人智慧,既鼓勵創新,又為社會帶來更多創新與改變。